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115年度公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提案申請說明及核配班數
一、 計畫依據: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4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5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辦理。
(二)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年9月9日發訓字第1132503307號令訂定「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規定辦理。
(三)依據114年2月4日新北府衛高字第1140164305號公告「114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辦計畫」辦理。
二、歡迎新北市轄內符合本案訓練計畫辦理之資格條件者提出訓練計畫申請。
三、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9月22日至114年10月27日下午4時前確認送達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公文及提案資料),逾期即不予受理。(非以郵戳為憑)
※補助辦理本案計畫僅收受結訓日為115年10月31日(含)前之班次計畫書。
四、補助辦理職類:補助課程為照顧服務員課程。
五、計畫申請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訓練計畫書乙式7份 :請參照附件依訓練計畫書目錄與格式依序排列,並雙面列印膠封成冊。
(二)通過113年度以後TTQS評核文件之影本(無則免附)
六、計畫申請方式:
(一)以上文件請連同「提案計畫相關資料」以「公文」函送本中心審理,俟審查核可課程後,再依作業手冊相關規定辦理開課事宜。
(二)訓練單位須依規定格式檢附相關文件,不符規定者,若因此影響相關申請權益,概由訓練單位自行負責。
(三)本中心收到訓練單位提案計畫相關資料後會先進行初審,如有需要修正之處,本中心會發「補正函」通知,請於期限內補正資料後再行「公文」函送本中心辦理後續作業。
(四)訓練單位提案計畫相關資料符合規定及無須修正之處,即申請作業完成,後續將會移送「審核會議」審核。
七、填寫資料說明:
(一)前述所有表件「訓練單位名稱」,皆須填寫正確完整之「單位全銜」,需與單位設立登記證之全銜完全相符(請注意繁、簡體字亦需相同,如臺或台)。
(二)「訓練計畫名稱」、「課程/班別名稱」請勿以地點為班名,若班名相同請以期別區分。
(三)「機構別代碼」、「機構立案地點」請依貴單位設立登記證所列選填。 「訓練容量」為貴單位所能負載之單位時間內的訓練人數。
(四)本案訓練人數、補助對象、經費編列、報名甄試及錄訓標準等及其他相關規定事項,請依本案訓練計畫規定辦理。
(五) 訓練時數及課程內容:
(六)以上資料皆須依規定填寫檢附,不符規定者,若因此影響相關申請權益,概由訓練單位自行負責。
八、核配班數:專班20班、數位專班2班。(實際班數將以勞動力發展署核定班數為 主)
九、由本中心核准之訓練單位及計畫班次,訓練單位於收到同意函後,應於本中心規定時程內進入職業訓練資訊管理系統(簡稱ITS)辦理班級申請,本中心確認初審審核通過,並以核予之班別代碼辦理班級資料轉入後開始招生。
十、審核方式:組成專家委員審核小組召開審核會議,依「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當年度預算及單位提送計畫情形進行審核。
十一、提送計畫單位,須於提送計畫書時,一併提供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將作為計畫審核參考。
十二、請下載所附件檔案:
下載《衛生福利部訂定「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
下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訂定「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下載《訓練計畫書》
十三、本案提案相關訓練計畫資料請函寄至「236205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收」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115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提案資料」。
十四、本中心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8969-2150轉210 傳真:(02)8969-2139
地址:236205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土城區公所6樓)
承辦小組:
電子信箱:AS7689@ntpc.gov.tw
電子信箱: AJ4730@ntpc.gov.tw
電子信箱:AL2257@ntpc.gov.tw
114年照顧服務員實務課程班(3)-中高齡優先班
錄訓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
1、請於114年9月19日(週五)上午8時15分前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報到(8:30準時上課請勿遲到)。
2、自備物品:有秒針手錶x1、圍裙x1、上課用紙、筆及環保杯。
3、繳交費用:課程費用900元(如線上報名學員可以印出繳費單進行繳費,或開課當天由中心代印繳費單-超商繳費需手續費8元,其他繳費方式手續費詳閱繳費單)(中高齡免課程費用)。
4、錄訓學員無正當理由未報到且未事先請假(請假以4小時為限),將以棄權論,倘於1年內報名本中心其它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若報到當日欲請假,請於開訓前先至本中心辦理報到及填寫假單。
5、9/19.9/20.9/21.9/27.9/28 (課程共5天),合計請假超過4小時予以退訓。
6、本班別為輔導學員考取技術士,學員需自行報名證照考試。
7、錄訓之學員請點選 https://reurl.cc/oY4XDv 加入課程社群,記事本為上課教材,請學員先做預習。
錄訓名單 |
組別 |
|||||||
1 |
阮○穎 |
2 |
林○蓁 |
3 |
陳○彤 |
4 |
蕭○雯 |
1 |
5 |
李○萱 |
6 |
吳○醇 |
7 |
劉○梅 |
8 |
陳○菁 |
2 |
9 |
曾○芸 |
10 |
陳林○妮 |
11 |
黃○月 |
12 |
黃○慧 |
3 |
13 |
劉○麗 |
14 |
諸○榆 |
15 |
林○婷 |
|
|
4 |
~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2-28081612洽詢,感謝您的配合~
公告文號:114年9月2日新北職訓字第1144658342號函
承訓單位:社團法人ESG永續發展協會
訓練期間:114年9月14日至114年9月21日
號碼 | 姓名 | 錄訓結果 |
1 | 詹○鴻 | 正取 |
2 | 顏○俊 | 正取 |
3 | 沈○如 | 正取 |
4 | 施○庭 | 正取 |
5 | 羅○均 | 正取 |
6 | 鍾○育 | 正取 |
7 | 甘○青 | 正取 |
8 | 段○成 | 正取 |
9 | 王○娟 | 正取 |
10 | 薛○燕 | 正取 |
11 | 劉○萍 | 正取 |
12 | 連○梅 | 正取 |
13 | 何○樺 | 正取 |
14 | 吳○蕙 | 正取 |
15 | 呂○瑜 | 正取 |
16 | 蔡○岑 | 正取 |
17 | 張○慈 | 正取 |
18 | 沈○廷 | 正取 |
19 | 余○勳 | 正取 |
20 | 黃○蓁 | 正取 |
21 | 王○月 | 正取 |
22 | 陳○宏 | 正取 |
23 | 林○庭 | 正取 |
24 | 吳○玉 | 正取 |
25 | 黃○菱 | 正取 |
26 | 薛○儀 | 正取 |
27 | 吳○韻 | 正取 |
28 | 蔡○玲 | 正取 |
29 | 廖○庭 | 正取 |
30 | 吳○燁 | 正取 |
31 | 張○婷 | 備取1 |
32 | 莊○澐 | 備取2 |
33 | 邱○涵 | 備取3 |
*正取名單依身分證號碼排序。
*對本公告如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自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人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參訓學員名單公告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遞送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訴願管轄機關。
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公告,「國貿業務丙級證照輔導班」因9月9日甄試人數不滿15人,原訂9月20日開訓之本課程宣布流班,如有疑問請逕洽89692150轉209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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