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臨時需要照顧孩子或家人,是否曾讓您在職場分身乏術?新北市勞工局統計,近3年申訴性別平等工作措施的案件共計97件,申訴態樣以「育嬰留職停薪」申訴40件佔比最高,約佔41%,而家庭照顧假申訴案亦有6件。觀察勞工申請樣態的轉變,除傳統的長期育嬰留停外,短期申請的需求逐年上升,顯示勞工對於「彈性運用」與「臨時照護」的需求更加殷切。另外新北市男性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例已連續多年六都最高,113年更突破3成,顯示男性分擔育兒責任趨勢日益明確。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因此對勞工有解僱、調職、減薪或其他不利處分,也必須讓育嬰留停期滿的員工恢復原職。不過實務上仍發現部分雇主未依法辦理,例如曾有勞工在育嬰留停復職後,在新部門尚未能顯現其工作表現優劣情形下,公司火速於3日內通知她被列為人事精簡對象,顯然該公司並未使勞工「實質復職」,經勞工局調查後已依法裁罰。
勞工局強調,為了讓職場勞工照顧家庭時,有更多的彈性與支持,「育嬰留職停薪以日請」及「家庭照顧假以時請」已於115年正式上路,透過更貼近實際生活需求的申請模式,協助勞工在面對家庭責任時,能彈性安排工作與請假,在安心照護家人的同時,也能穩定地留在職場。雇主可藉新制上路之際,重新檢視內部管理與人事制度,營造更友善、支持家庭照顧的職場環境。
勞工局亦提醒,如於申請或使用相關假別時,遭遇權益受損情形,可撥打諮詢專線02-29676902,勞工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撰稿人:就業安全科 林子軒 29603456分機6365
資料詳洽:就業安全科 科長王憶芬 29603456分機6351
115年照顧服務員實務課程班(1)
錄訓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
1、請於115年1月31日(週六)上午8時15分前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報到(8:30準時上課請勿遲到)。
2、自備物品:有秒針手錶x1、圍裙x1、上課用紙、筆及環保杯。
3、繳交費用:課程費用900元(如線上報名學員可以印出繳費單進行繳費,或開課當天由中心代印繳費單-超商繳費需手續費8元,其他繳費方式手續費詳閱繳費單)。
4、錄訓學員無正當理由未報到且未事先請假(請假以4小時為限),將以棄權論,倘於1年內報名本中心其它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若報到當日欲請假,請於開訓前先至本中心辦理報到及填寫假單。
5、1/31.2/1.2/2.2/7.2/8 (課程共5天),合計請假超過4小時予以退訓。
6、本班別為輔導學員考取技術士,學員需自行報名證照考試。
7、錄訓之15位學員請點選 https://reurl.cc/VmOpDA 加入課程社群,記事本為上課教材,請學員先做預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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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錄訓名單 |
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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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汪○羽 |
2 |
蘇○君 |
3 |
王○慧 |
4 |
林○君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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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薛○庭 |
6 |
楊○翊 |
7 |
吳○達 |
8 |
林○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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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許○緹 |
10 |
邱○涵 |
11 |
林○鳳 |
12 |
蔡○芬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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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許○翔 |
14 |
周○頤 |
15 |
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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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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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備取名單 備取名單之有效期限為開訓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點止,逾此期限備取名單即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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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 1 |
劉○華 |
備取 2 |
鄭○蘭 |
備取 3 |
朱○蘭 |
備取 4 |
郭○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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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取 5 |
徐○玲 |
備取 6 |
劉○君 |
備取 7 |
陳○甄 |
備取 8 |
蘇○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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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2-28081612洽詢,感謝您的配合~
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及退休後再僱用參考指引,詳情請參閱附件。
全文可至勞動部網站下載,網址如下: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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