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咖啡調配技巧職能專班(2)
報到注意事項及錄訓名單
1、報到時間:114年5月12日(週一)上午9點(請勿遲到,會宣布重要事項)。 2、報到地點:淡水服務據點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87巷12號1樓)。 3、攜帶物品:身分證(填寫開訓表單戶籍資料用)上課用文具(筆、筆記本、修正液 或立可帶)、飲水用的環保杯及濃縮咖啡杯(以利課程期間飲水/品嚐咖啡)。 其他訓練課程,將列為備取。放棄報到請盡速來電取消。 5、此課程受訓期間膳食及交通費請自理,受訓期間不得打工兼職或兼差,需符合 失業者身份,受訓期滿由本單位發給結訓時數證書。請事假、病假及曠課時數 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委託辦理職前訓練作業原則辦理,請假 時數累積達全期訓練總時數10%(即超過15小時)者,本中心依規定將予以勒令 退訓且不發給結訓證書。退訓之學員於3年內不得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 程,並於1年內不得參加其他課程,請參訓學員考量能配合狀況下參訓。 6、錄訓學員若為『非自願離職者』或『符合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特定失業者 身分』,請事先備妥所需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開訓後(含開訓當日)3日內繳交 相關佐證資料,俾利本單位收集彙整後函報主辦單位審查,再函送中央主管 機關複查,經審核通過之學員,依規定按月核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倘若中途 離訓或退訓者,即停止發放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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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訓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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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感謝您的配合!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張小姐、江小姐
聯絡電話:(02)28081612
打造幸福職場,從友善托育開始!新北勞工局每年皆聯合勞動部提供企業托育補助,自今年起新興建托兒設施補助額度自400萬提高至500萬元,新北市更領先全國,首創「教保托育人員人事費用」及「專業諮詢服務費用」補助項目,積極協助成立企托。114年第2期補助自5月1日起至6月15日期間受理,歡迎新北轄內的事業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過去曾有企業反映不清楚企托補助內容,為讓補助標準更明確,去年修訂補助要點,事業單位均可自行計算出補助金額。不論企業僱用員工人數多寡,凡在新北市設立托兒設施、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發放托兒津貼或設置哺(集)乳室,皆可提出申請。期望透過政策支持,鼓勵企業辦理托兒服務,減輕員工育兒壓力,進而提升職場幸福感與員工留任率。
事業單位申請請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填寫申請資料,亦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查詢更多完整資訊。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2)29603456 分機6350李小姐。
撰 稿 人:就業安全科 李嘉榮 29603456分機6350
資料詳洽:就業安全科 王憶芬科長 29603456分機6351
徵才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大學以上,如為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會計、觀光、經濟、企管、心理或輔導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
2、具活動完整規劃暨獨立執行能力。
3、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負責身障基金業務、研考及評鑑等相關業務。
2、辧理身障勞政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5月06日起至114年05月16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惟經面試結果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為身障就業輔導科6等聘用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280薪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26)。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徵才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如為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會計、觀光、經濟、企管、心理或輔導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尤佳。
2、具活動完整規劃暨獨立執行能力。
3、具備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2、辧理身障就業輔導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及7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5月06日起至114年05月16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惟經面試結果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甄選職務為身障就業輔導科5等約僱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280薪點,現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2、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黃專員(電話02-29603456分機6599)。
聯絡人:李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1
錄訓學員報到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錄訓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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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仟 |
11 |
史○臻 |
21 |
周○雯 |
2 |
王○琴 |
12 |
高○ |
22 |
林○銘 |
3 |
馮○揚 |
13 |
高○文 |
23 |
何○穎 |
4 |
蔡○真 |
14 |
劉○欣 |
24 |
林○滿 |
5 |
張○如 |
15 |
陳○萱 |
25 |
雷○淇 |
6 |
蔡○雪 |
16 |
李○珍 |
26 |
郭○昀 |
7 |
黃○惠 |
17 |
許○淳 |
27 |
姚○政 |
8 |
李○蓁 |
18 |
張○婷 |
28 |
王○麒 |
9 |
李○玟 |
19 |
林○欽 |
29 |
黃○鈞 |
10 |
王○隆 |
20 |
林○仁 |
30 |
江○雯 |
備取名單如下:
備取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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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怡 |
5 |
聶○ |
9 |
李○芳 |
2 |
王○喬 |
6 |
陳○華 |
10 |
周○珉 |
3 |
江○儀 |
7 |
林○莉 |
11 |
劉○宸 |
4 |
詹○光 |
8 |
陳○銘 |
12 |
李○怡 |
徵才條件:
一、本案進用人員須具備下列2項資格之一:
1、具大專院校以上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系所之學歷,或曾修習上開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相關科系請見附件-相關科系一覽表)
2、具大專院校以上之學歷,且具勞工、社會、社會工作、法律、公共行政或人力資源等相關領域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辧理所轄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按月及足額提撥等相關事宜。
2、勞退新、舊制度法令之諮詢服務及申訴案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05月06日起至114年05月16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得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2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如符合徵才條件之相關科系,此項可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試: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備取2人,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錄取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ilabor.ntpc.gov.tw/)最新消息項下錄取公告專區。
備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約用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37,935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李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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